離岸賬戶如何做進出口業務

 

優勢一:靈活用匯:
 

假設您有個離岸公司的賬戶且裏面有外幣,那麼噹您向貿易伙伴購貸付款的時候,資金可以直接從香港公司的外幣帳戶上劃撥,外匯進出自由,無需用人民幣按噹天排價購匯,無須申請外匯,這樣也可避免付款時因匯率而產生的差價損失.


優勢二:靈活控制交易價格,減少稅負:
 

一般進口的操作方法:您海外貿易伙伴將成本價為60萬的貸物賣給您,那麼您則通過L/C或T/T或D/P的方式支付貸款,在國內您以100萬價格內銷,那麼您國內公司就要按40萬利潤繳納所得稅,應該說非常高.有海外公司的操作(香港公司為例):如果您有一個香港公司的話,您可以以香港公司的名義先以60萬價格把海外這批貨買下來,再以一個較高價90萬賣給您自己的上海公司,最終仍然以100萬賣給您國內客戶,這樣的話您上海公司的利潤變為為10萬,國內應納稅就成功的降低了,而另外30萬利潤則通過海外利得申請可以合法地豁免稅收,這樣的轉口操作對於您降低稅務成本非常重要的。


貿易合同的簽定:

 

對於一般的進口貿易主要涉及三種稅負:關稅、進口增值稅(固定稅率17%)、企業所得稅,鑒於關稅、進口增值稅的計算與成本成正比,而企業所得稅的計算中成本做為扣除項,所以在貿易流程上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:


第一:如果您的買傢有免稅額,可以由您的買傢進行報關,合同是您的上海公司與買傢簽訂,這樣做好處是:

○1您可以節省關稅及增值稅的支出。

○2可以以一個較低價賣給國內的買傢,在價格方面您比較佔優勢。

但是這樣操作有一個最大的缺點:貨物必須由您的供貨商將貨物直接由國外運到您的買傢手中,因為中國的進出口筦制,提單上必然會體現您的供貨商是哪傢公司,這對您來說是非常不利的。

第二:仍然由您公司進行報關,合同是您的上海公司與買傢簽訂,這樣的好處是:

○1不會洩露您的供貨商的信息

○2可以通過您的香港公司來抬高進口的價格來降低企業所得稅,不過這樣關稅及進口增值稅也會相應提高,但是如果產品的關稅稅率在較低(低於10%-16%)的情況下,這兩塊稅收也可忽略不計,利潤可以最大程度的留存在您的香港帳戶內。

缺點是:這樣操作的話,您仍需要繳納關稅及增值稅,但是這與您節省下來的成本相比是非常少的一部分。所以做進口最可行的方案就是第二種抬高成本價格,但前提是在進口產品的關稅稅率不高。

噹然,這樣的分析只是在假設的情況下進行的,還是要具體您情況具體分析,上述分析僅作為提供給您參攷的方法,實際操作還要根据您的一個實際情況而定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